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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法同行,守护成长丨六力高级中学“预防青少年犯罪”专题讲座

2023-03-06 admin 1206

法治建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障,学校作为法治教育的主阵地,应积极贯彻落实法治教育,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为提升学生法治意识,创造更好的校园,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引导青少年知法、守法、学法、用法,2月15日,学校特邀法治副校长——武清区检察院未检科王萌检察官来校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专题讲座,本次活动面向高中学生,由六力高级中学承办。


讲座上,王萌检察官向同学们明确了法律的底线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讲座主题。



什么是青少年犯罪?青少年犯罪将如何定罪?

青少年犯罪是指16-25周岁的青少年的不良行为,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


不良行为是指《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规定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违法行为是指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所有行为,犯罪行为是违反《刑法》条例的一切行为。


王检察官用丰富的案例为同学们解读了聚众斗殴罪、多人持械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和盗窃罪的定义和量刑,以案释法,给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形象的法律知识课。


聚众斗殴罪


指纠集众人、成帮结伙的相互斗殴,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如果携带凶器斗殴,即多人持械斗殴罪,是聚众斗殴罪中的加重处罚情节之一,要被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伤害罪

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王检察官提示同学们要注意控制自己的情绪,同时注意脸部是脆弱部位,尤其是眼部和鼻部,如致鼻部两侧骨折则构成犯罪。


盗窃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王检察官提示同学们盗窃2000元将构成盗窃罪。同时盗窃罪再犯率特别高,根据司法解释,2年内盗窃3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面对诱惑,同学们要把握住“不是我的东西我不要”这个原则,在保护自己的同时也可以防范诈骗。


讲座尾声,王检察官结合自己工作中遇到的案例和同学们作为高中生的实际情况,为同学们提出了两点建议:养成良好的习惯,拒绝夜不归宿;学会说“不”。


讲座反响热烈,同学们认真聆听、主动思考,积极与王检察官互动并提出自己的疑问与困惑:

——被人诈骗怎么办?

——金额不够怎么办?


王萌检察官一一解答,在讲与听、问与答之间,同学们丰富了法律知识,也提升了法律意识。


讲座也为构建平安和谐校园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相信在学校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六力高级中学的每一位同学都能够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